一、最基本的方法
是指鉴定的基本操作,要学习、掌握它,也比较容易。
1、看质地
以为明清时期的竹雕家,所用竹材都取自于生长三至四年的竹子,竹的纹理结构细密,嫩老适中。所以,雕刻成器之后,经打磨,其光润、平整,不亚于平整的木纹。
一般来说,凡竹刻器物上老筋毕现的,都无品位,收藏的价值不大。
另外,现存的明清竹雕作品,表面色泽多浅黄或棕黄、棕红。这种色泽的产生,或者是由于当初染过色,但更重要的是上百年来常被人们赏玩摩挲的缘故,就像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用了几十年的竹椅、竹席所呈现的色泽,或棕黄,或棕红,光灿灿的。再仔细考察,我们还会发现,这些竹器上,人体(手、足、躯体)不容易接触到的部位,例如竹席编织交叠而被覆盖的地方,这些地方的色泽与显露部位的色泽不一样,它们之间既有颜色的浓淡之分(两者之间还有过渡色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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